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关春
□法制日报记者 阮占江
“政法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弄清楚、讲明白、落实好,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宣传员、实干家。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用十九大精神引领湖南政法事业开辟新境界。”近日,党的十九大代表、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关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立足湖南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实际,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体现到奋力开创新时代湖南政法工作新局面的实际成效上。
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作为来自政法系统的党代表,我有幸在大会现场第一时间学习到了十九大的新精神新提法新论断,并一直在深入思考如何才能效果最好地传达、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黄关春告诉记者,回到湖南后,自己第一时间与省委政法委、政法部门负责同志研究如何把十九大精神传递到各级政法机关和人民群众中去。
10月30日上午,黄关春在湖南省委政法委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上对十九大精神进行了专题传达学习。随后于10月31日下午到了长沙县,11月13日至15日到了湘西自治州和龙山县、吉首市等地。
在这些地方的基层政法机关,就如何领会十九大精神,黄关春谈了“六个新”,即新成就、新论断、新使命、新思想、新征程、新部署,并跟市县政法领导干部和基层政法干警就如何更好地紧密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十九大召开后,湖南政法机关一方面积极参加各级党委组织的不同层级学习培训活动,另一方面省委政法委召开了全省政法系统视频会议,下发了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黄关春介绍说,10月30日,湖南省委政法委学习中心组对十九大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召开湖南省委政法委委务会对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行了研究。11月2日上午,湖南省政法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开到了区县,并对全省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
在这些会议上,黄关春明确要求,全省政法机关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历史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落实党中央、中央政法委、省委部署,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部署上来。
11月10日,湖南根据党中央、中央政法委、省委的精神,向全省政法机关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如今,湖南各地、各级政法机关纷纷兴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热潮。
“法治湖南”成为闪亮名片
“这些年来,湖南始终坚持高起点谋划、高层次发力、高强度落实,全面、深入、扎实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也涌现了诸多在全国知名的政法工作经验品牌。如今,‘法治湖南’已成为湖南在全国的一张闪亮名片。”黄关春告诉记者,近年来湖南全省政法机关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抓手,以公正为使命,开拓创新,忠诚履职,无私奉献,全面提高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了刑事案件、命案、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五下降”,公众安全感、满意度“两上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了积极贡献。
黄关春告诉记者,近年来尤其是去年以来,湖南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的新目标,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积极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全面提升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在平安湖南建设上,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重点难点问题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强力推动解决,平安建设取得新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大幅提升。2016年湖南在全国公众安全感测评和综治考评中分别得分91.36分、92.39分,分别提升3.96分、1.8分。
其中,湖南公安机关的“4+X”警务机制改革,检察机关的“除虫护花”“依法容错”机制,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考评制度,三调联动等诸多工作,已成为全国知名的政法经验品牌。
黄关春告诉记者,在队伍建设方面,湖南全省政法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五年来,全省政法系统涌现了“全国模范检察官、CCTV法治人物之致敬英雄”陈运周、“烈火中的忠诚勇士”衡阳公安吉湘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原蓝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小兵等一大批可歌可泣的重大先进典型,获省级表彰或立功的2380人次、集体1213个,国家级表彰立功的286人次、集体217个。
引领政法事业开辟新境界
“湖南全省政法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政治建设上站到新高度、在思想武装上开辟新境界、在服务大局上发挥新作用、在法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社会治理上迈出新步伐、在国家安全上体现新作为、在科技应用上实现新突破、在队伍建设上焕发新气象。”黄关春表示,十九大后,湖南全省政法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要在依法治国实践上取得新突破。”黄关春认为,要深刻理解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执法司法全过程,推动新时代法治湖南建设迈上新台阶。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统筹推进公安改革、国家安全机关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积极支持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推动建立执法、司法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探索建立司法机关与国家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的有效机制,促进健全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
谈到如何在社会治理创新上迈出新步伐,黄关春认为,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社会治理创新摆到更加重要位置来抓,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创新理念思路,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享,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要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社区治理体系、乡村治理体系,深化网格化、法治化、信息化、实名制和综治中心建设、“雪亮工程”建设、“十大平安创建”等基础性工作,健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重大到省进京上访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
“站上新起点,展现新作为,担当新使命,奋斗新征程,不负新时代。”黄关春表示,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作为一名政法人,自己将牢记职责,与全省政法干警一同坚决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光荣使命,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竭尽全力。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阮占江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