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4日讯(通讯员 朱忠达 赵许浩)12月4日从汝城县泉水镇获悉,今年以来,汝城县泉水镇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村级财务监督管理,严防“微腐败”。
泉水镇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就预决算管理、财务收入管理、财务支出管理、备用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金结算及财务公开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使村级财务的管理进入“规范、有序、民主、公开”的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的产生,杜绝了奢侈浪费。由镇纪委牵头,每季度组织农经、财政、民政等人员对各个村(居)开展“小微权力”交叉监督,重点监督检查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各项为民服务事项的办理过程,对检查中发现干部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所发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早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做到监督于事前。
泉水镇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和重大资金使用和管理全程监督。规范建设村务公开栏,对村级财务内容,实行定期公开制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作者:朱忠达 赵许浩
编辑: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