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5日讯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南省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认定奖补办法》,将在全省范围内每两年评估认定一次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下同),并每年对创业孵化成功率高、创业服务效果好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予以资金扶持,最高奖补100万元。
《办法》明确,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按照“公开申报、择优推荐、专家评审、上网公示”的原则,从全省各级创业孵化基地中,择优评估认定。
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为:已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基地运营时间2年以上;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并对孵化对象予以优惠;市州基地面积不低于3000,县(市、区)不低于1500;近2年入驻基地的企业、创业团队或创业项目市州不少于40个,县(市、区)不少于20个,吸纳就业人员近2年市州均不少于150人,县(市、区)均不少于80人;《湖南省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考评计分表》市州考核评分不低于90分等。
据悉,我省将从已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中择优评选45个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辐射示范作用强、孵化成功率高、发展前景良好的基地,分层级给予奖补资金,每年重点扶持5个基地,每个给予100万元的奖补资金,其余基地给予每个40万元的奖补资金,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予以优先考虑。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陈尽美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