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湘潭市委批准,湘潭市纪委对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建湘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
王建湘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红包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人事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接受他人出资出境旅游,利用职权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通过打牌方式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在社会保障事项中优亲厚友;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司法;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故意逾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处理的事项,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侵吞、骗取公款公物。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涉嫌犯罪。
王建湘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沦丧,法纪意识缺失,经济贪婪,生活腐化,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建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三湘风纪
编辑:李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