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12日讯(记者 彭雅惠)日前,长沙县安监局对一名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群众给予1万元现金奖励,刷新了一次性奖励额度,并宣布将加大对群众举报奖励的力度。
11月24日,长沙县安监局接到一名群众举报,称某企业违法存放大量危险化学品。经调查发现,被举报企业在厂房内存放有大量无水酒精,现场无工作人员,缺乏安全防护措施。据介绍,无水酒精极易从空气中吸收水分,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安监部门立即用化学品专业运输车辆转移了全部无水酒精,并对涉事企业立案调查。今天,根据《长沙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举报者进行顶格奖励。
长沙县安监局负责人表示,凡在该县辖区内未被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事项,居民均可通过(0731)84012551电话举报,或直接到长沙县望仙路598号政务中心15楼进行举报。举报内容一经核实,举报者将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雅惠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