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15日讯(记者 杨军 通讯员 颜咏涛 石科圣)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向一个市直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指出其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农民土地使用权,危及公共安全。近日,该部门对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书面回复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告知处理结果。
据了解,益阳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检察建议书制度,规范民生等领域行政执法。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检察机关先行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在成本支出较少的情况下解决问题,也避免了司法资源浪费。今年前三季度,益阳市行政部门应诉案件同比下降了10%。
为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执法进行检察监督,益阳市出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暂行办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部门出现履职违法或不作为等现象时,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被建议部门就检察建议事项进行专题汇报,并在1个月内书面回复整改落实情况。行政部门如果不依法履行职责,检察院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益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曹国华说,检察建议书作为诉前程序,重在依法督促行政部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从今年1月实行检察建议书制度至今,益阳市、县两级检察院共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督促依法履职检察建议书95份,目前90%以上检察建议事项已办结,其余正在整改落实中。安化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一些中小学校周边无证小贩销售的食品中有大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向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该局接到检察建议书后,联合县城管局、教体局、公安局等多个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杨军 颜咏涛 石科圣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