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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邓晶琎 编辑:李丽 2017-12-29 09: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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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航道内禁止水上餐饮和游乐经营

  湖南日报12月28日讯(记者 邓晶琎 通讯员 杨红伟)省交通运输厅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文伟介绍,湖南现有通航河流373条,航道里程11968公里,居全国第三位,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压力大。目前,我省仍在实施2000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水上交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找不到法律依据。

  明年即将实施的《条例》共8章45条,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责、交通运输船舶和船员管理、渡口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事故救助和调查处理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如《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禁止在航道内从事水上餐饮、漂流、游乐等经营活动。违反该条款的,根据《条例》第四十三条,将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对强化我省水上交通安全执法行为,严格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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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晶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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