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帮帮团记者 邓艳红 实习生 谢鑫
近日,市民唐女士向晚报帮帮团记者反映:她在居美家建材家居广场(原鑫根建材家居广场)一家居店购买的4扇美心门全部是假货。“我真的不敢相信,在美心代理店定制的美心门,送货到家时却全部是‘假货’。”拿着商场的购货单,唐女士丝毫没有新房装修的欣喜。
唐女士在维权后,商家承认造假,但不愿意按照“假一赔三”的规定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工商部门组织消费者与商家进行了两次协调,双方仍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李逵”变“李鬼”,美心门竟是假货
唐女士一家的新房目前正在装修,她听朋友说美心这个品牌的门不错,于是去年11月21日,她在位于暮云的居美家建材家居广场2楼亿尚家居店定制了4扇美心门。
亿尚家居店是美心集团在长沙的一家代理店,根据唐女士手中的购货单显示,她定制的4扇门价格为1380元每扇,总价5520元。购货单上写着的供货方为美心家美木业有限公司。
今年1月9日,商家送货上门,然而,唐女士在看到包装箱后就发现不对劲。“包装箱上无任何美心品牌标识和生产厂家等信息。”唐女士介绍,拆开包装箱后,她发现与之前看过的样板门不一样,而且两扇门上有气泡。
因为怀疑是假货,唐女士当天拒绝安装门,为了辨别真假,她又拍了照片发给了重庆美心(集团)有限公司。1月11日,重庆美心(集团)有限公司邮寄过来一份鉴定报告,明确指出这批门不是美心公司产品。
鉴定报告中,重庆美心(集团)有限公司还提出,商家以美心名义出售假冒美心门产品,请求严厉打击,保护生产企业及各地经销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家承认造假,厂家早就停止为其供货
针对唐女士反映的问题,昨日下午,晚报帮帮团记者采访了亿尚家居负责人陈星星。陈星星承认,鉴定报告属实,唐女士购买的门确实不是美心门。陈星星解释说,由于亏损严重,亿尚家居实际上去年11月18日不再营业,当时店里留了几位工作人员,只是为了给老客户做好售后服务。11月21日,唐女士来到店里,并明确指出要定制美心门。“当时我们都不想接这笔单,在消费者反复要求下我们才接的单。”
“真的美心门,价格不会低于2100元每扇。”陈星星说,消费者既然指定要买美心门,对价格心里应该有数。
而实际上,因为亿尚家居之前美心门的销量一直达不到要求,美心品牌的生产厂家早就停止为其供货,因此,该店根本不可能提供真的美心门。
既然如此,那么之前唐女士从该店购买的“美心门”又是从哪里来的呢?陈星星表示,那是她从其他生产厂家做的门,至于门上的美心品牌logo,则是工作人员从店里的样板门上摘下来装上去的。
工商部门介入协调,商家不愿“假一赔三”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一珍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因此,唐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希望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能够获得合同价的三倍赔偿。
长沙工商行政管理局天心分局暮云工商所副所长易立新告诉晚报帮帮团记者,工商部门曾两次组织消费者与商家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第一次协商,唐女士坚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索要三倍赔偿,而商家只愿意赔偿合同价格的两倍。第二次协商时,唐女士诉求未变,而商家一直怀疑消费者有意打假,出于对消费者的不信任,连原来答应的两倍都不愿意赔偿。协商不欢而散。对此,易立新表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消费者还可以通过诉讼进行维权。
那么,商家制假售假,工商部门是否会进行查处呢?易立新介绍,在去年12月30日之前,工商部门有权依据《商标法》对商家进行处理,12月30日之后,相关职能已经移交给知识产权局。因此,工商部门会将材料移交给天心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处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