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审结涉洞庭湖流域环资案768件
本报1月18日讯今天上午,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审判大楼正式落成、揭牌并投入使用,法庭负责审理跨洞庭湖流域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
2016年以来,省高院及时出台《关于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统筹全省法院推进专门化审判机构和专门化工作机制建设,其中也为洞庭湖环境治理提供机制保障。根据“三山四水两湖”生态环境实际,“治污先治水”要求,推动建成了湘江、洞庭湖、东江湖等三个专门环境资源法庭,跨区域管辖湘江流域、洞庭湖流域、东江湖流域环境污染案件。
两年来,全省法院共计审结涉洞庭湖流域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68件,其中,刑事案件262件,判处487人,洞庭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成效凸显。
■记者 虢灿 通讯员张蕾实习生 张晓芳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张蕾 张晓芳
编辑:向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