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琦)昨日,市民曹先生向记者反映,他查交通违法时,发现自己有一条“罚款0元、驾驶证记0分”的违法待处理。长沙公安交警部门提醒,这种违法和一般违法记录一样,也要按规定进行处理,否则将影响以后车辆驾管业务的办理。
记者了解到,罚款0元、记0分实则是“警告”处罚,而警告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行政拘留五种。警告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中最轻的一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介绍,驾驶人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之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10%以下的;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会收到罚款0元、记0分的“警告”罚单。此外,行人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会被警告,处罚教育纠正后予以放行。
“警告与批评教育不同,警告是一种行政处罚,带有强制性,比批评教育更为严厉和规范;而批评教育是思想教育的一种常见形式,本身不带有强制性。”民警介绍。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电子警察抓拍并被处以罚款0元、记0分的“警告”处罚后,驾驶人一定要及时前往交警部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处罚,开具“警告”处罚决定书,消除车辆的违法状态。如果驾驶人和行人因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现场查获,批评教育后并现场开具“警告”处罚决定书,予以放行的,视为消除违法状态,则无需再进行其他处置。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