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对刘运武提起公诉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编辑:高芹 2018-02-09 10:21:42
时刻新闻
—分享—

  湖南日报2月8日讯(记者 于振宇)记者今天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18年2月5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运武(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运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运武,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运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编辑:高芹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