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出台建筑业工伤保险升级版新政
项目要开工,先给工人买保险
三湘都市报2月9日讯 近日,长沙市召开全市建筑业工伤保险暨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工作会议,正式发布建筑业工伤保险升级版文件,率先在全国建立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工伤保险、开工手续三联动长效机制。
长沙市自2010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施行建筑业工伤保险,其以低费率、高补偿的政策优势和分散工伤风险、分担工伤费用的显著功能备受建筑业企业的青睐。
据统计,长沙市目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累计超过8000个,受到工伤保险保障的务工人员年均稳定在30万人以上,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务工人员近万人次,住建领域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参保率达100%。
而本次升级后的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不但将交通运输和水利领域的建设项目纳入了参保范围,同时规定铁路、机场、能源、通信等领域的建设项目参照执行,实现了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全覆盖;而且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工伤保险、开工手续三联动长效机制,即要求建设项目先参保再办理开工手续,参保时需提供劳动报酬保证金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交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的将上浮工伤保险费率,确保建筑业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工伤保险权益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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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方面进行服务创新升级
针对大型、超大型建设项目推出分期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措施;
针对因故未开工且终止施工的建设项目,明确工伤保险退费渠道;
全面推行费率浮动机制,根据建筑业企业的工伤事故、工伤预防、信用资格等情况对其工伤保险项目缴费费率实行浮动管理;
分别从时间、内容和人群三个维度规定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明确权责边界;
完善动态实名制管理,实行务工人员花名册网络备案,提高工伤事故调查效率;
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资料齐全的生产性事故提出快捷进行工伤认定的要求;
对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的工伤人员,将提供劳动能力上门鉴定服务;
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工伤务工人员可按“小工伤”政策快速处理;
提出免费制作工伤保险公示栏等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的相关要求,将更多工作做在事故发生前;
着力推广社保卡,逐步将社会保障卡作为参加工伤保险、记录安全培训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凭证;
推行工伤保险专管员制度,由专人落实务工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
要求建立网络平台专用窗口,用于下载办事资料、报备更新花名册、工伤事故报案等。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易巧君 李国航 王虹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