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下发湘政人〔2018〕1号、2号文件,任免一批干部。
省人民政府决定:
欧阳棠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黄永忠同志任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鸿伏同志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春光同志任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专职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覃德泽同志任省公安厅巡视员,免去其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局长职务;
田自成同志任省司法厅副巡视员;
姚斌同志任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免去其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职务;
张在峰同志任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邝邹飞同志任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免去其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职务;
曾胜同志任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免去其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职务;
严德荣同志任省农业委员会副巡视员;
叶劲松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友山同志任省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张治平同志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免去其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黎雁南同志任省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石少龙同志任省粮食局巡视员,免去其省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熊小兰同志任省粮食局副局长,免去其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毛晓军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
聂磊同志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职务;
刘定文同志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云才同志任省供销合作总社巡视员,免去其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晏强同志任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副巡视员;
徐旭阳同志任省畜牧水产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峰同志任湖南医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戴旻同志任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丙力同志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免去其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建新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巡视员,免去其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丁珍良同志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段志雄同志任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免去其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专职副院长职务;
罗桂香同志任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李定珍同志任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免去其吉首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宋娟娟同志的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邓文华同志的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余雄同志的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来源:湖南省政府网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