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14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叶飞艳 黎倩)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定于5月19日至20日、11月17日至18日,举行职业资格鉴定考试。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湖南省2018年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三、二、一级)。另外,对2017年心理咨询师(三、二级)、电子商务师(四、三、二级)、职业指导人员(四、三、二、一级)、企业培训师(三、二、一级)、理财规划师(三、二、一级)5个职业的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于5月组织最后一次补考。
全省统一鉴定职业为劳动关系协调员(三、二、一级)。另外,对2017年婚姻家庭咨询师(三、二级)、信用管理师(三、二级)、健康管理师(三、二级)、项目管理师(四、三、二、一级)、秘书(五、四、三、二级)、客户服务管理师(三、二、一级)和物流师(四、三、二、一级)7个职业的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于5月组织最后一次补考。
《通知》要求,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阅卷和统一证书核发的质量控制方式,组织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各申报机构务必在鉴定受理规定时间(3月26日至4月10日和9月25日至10月11日)内,向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送考生相关申报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银艳 叶飞艳 黎倩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