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8日讯(记者 刘文韬)物业管理关系千家万户。目前,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已进入人大立法程序。为广泛听取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社会其他方面的意见,保证该条例的立法质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拟于4月27日上午举行该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这是记者今天从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的情况。
据介绍,听证会定于4月27日上午8时30分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一楼会议室举行。听证内容包括:条例草案关于设立业主代表大会的规定是否可行;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规定是否合理;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欠费信息的规定是否合理;关于禁止擅自利用住宅作为私房菜馆、棋牌室及办公场地等经营服务场所的规定是否合理;房屋竣工后尚未出售和建设单位自留的物业,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前是否应缴存专项维修资金;利用专项维修资金及其增值收益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质量保险是否可行。
听证会拟选定听证陈述人16人,由听证机构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和适当体现代表性原则确定。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由听证机构从未被确定为陈述人的报名者中确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的代表,均可从今天起至4月16日踊跃报名参加。
报名可采取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其中,电子邮箱:273654313@qq.com;报名电话:0731-85309195,85309333,传真:85309460;报名地址:长沙市韶山中路190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楼1003室。同时,条例草案及报名表已在湖南人大网(www.hnrd.gov.cn)等网站公布,社会各界可登录网站参阅和下载,报名时请提交听证会报名表及个人身份信息证明。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文韬
编辑:陈雪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