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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6000元 他可能获刑十五年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李丽 2018-04-10 13: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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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无分文、梦想赚钱却沦为他人的运输毒品工具

  本报4月9日讯 今天,记者从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运输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幸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为赚钱,成为运毒工具

  2018年2月份,犯罪嫌疑人幸某某应朋友邀约去云南西双版纳做“生意”,四十多天将身上钱花光后,朋友说可以介绍一个零投入高报酬的“生意”给他。身无分文、满脑子是赚钱念头的幸某某立马答应了。

  在西双版纳景洪市勐海县一宾馆内,他空腹吞服了40粒用小塑料包装的长柱形颗粒。对方承诺到达指定地点将东西交给接头的人后,他可以获得6000余元的报酬。

  2018年3月22日,当犯罪嫌疑人幸某某还在幻想着唾手可得的报酬时,却不想刚下飞机就被民警盘查发现并抓获。在办案工作区,犯罪嫌疑人幸某某将上述白色颗粒物排出。经鉴定,这40颗白色颗粒物净重172.19克,检出海洛因成分。

  珍爱生命,必须远离毒品

  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批捕后,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办案组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告知了幸某某行为的危害性及严重性,“因为你运输毒品的数量大,涉嫌运输毒品罪可能被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采取体内藏毒方式运输毒品对人体有极大伤害,一旦毒品包装破裂会危及生命”。在看守所内,幸某某听到长沙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的法制教育悔恨交加,“我不该为了赚钱而运输毒品,痛恨自己对法律的无知,认为走一趟没多大事。”

  承办检察官说,减少毒品危害,源头在预防,关键在教育。近年来,运输毒品团伙化、职业化趋势明显,其利用“高薪工作”、“高额回报”等说辞,引诱法律意识薄弱、幻想不劳而获的人到云南、贵州边境,通过体内藏毒的方式,将毒品运输至湖南、湖北、四川等地。运输毒品的人员大多家庭贫困、经济拮据,对毒品危害性认知度较低、为了高额报酬铤而走险,有的甚至在运输毒品过程中,不幸断送了自己的宝贵生命。检察官提醒广大民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欧春燕 任佳 实习生 尹霜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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