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谢新祥 胡奕)昨日,记者从开福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胡某红、胡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此案的依法从快批捕,严厉惩处了“村霸”等恶势力,回应了社会公众关切,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胡某红、胡某二人均系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汉回村人,常年盘踞当地,纠集多人屡次敲诈勒索民营企业负责人、经营户和施工人员。
2015年10月,某农产品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工程施工期间,胡某红、胡某带人强行阻工,威胁逼迫公司负责人何某某、尹某某等人以聘用工程施工环境协调员的名义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强行索要月薪3万元,先后敲诈14.8万元。2017年又以磕头费、工资未付为由逼迫何某某打下38万元欠条。
2016年6月,承包蔬菜基地油漆施工的陶师傅刚结完工程费用,就被得知消息的胡某红以账目不对为由强行和陶师傅核对账目,在核对无误的情况下,胡某红又以结账未经自己同意为由,拿起木凳殴打恐吓陶师傅,当场强行索要现金3000元。
2017年8月中旬至9月初,开福区汉回村史家段组正在进行河道清淤施工,胡某红、胡某多次以施工未经同意为由强行阻工,工程队为避免损失被迫向其支付5000元现金才得以复工。
2018年3月3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开福区检察院审查逮捕。由于该案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涉案证据材料繁杂,为了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和证据,开福区检察院侦监部门提前介入该案,认真梳理证据,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提审犯罪嫌疑人胡某红等人后,承办检察官根据审查情况提请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专门对案件的关键问题、证据和罪名等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研判。在严格审查和准确把握下,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胡某红、胡某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并及时将案件情况向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作了汇报沟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谢新祥 胡奕
编辑:向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