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P”都不放一个, 就收停车费?》后续
停车收费是个人行为?
城管:停车场未办手续,已要求整改;
车辆再停放,将按违停处理
本报4月26日讯 近日,本报报道了有人在万达影城长沙贺龙店前坪收取10元台次的停车费(详见本报4月16日A04版),经报道后,天心区发改局、城管大队立即进行了调查,该区域设置停车场未办理占用手续。业主单位则回复,停车收费是个人行为,公司不知情。
业主单位:“收费是个人行为,公司不知情”
25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万达影城长沙贺龙店前坪看到,现场停满了车辆,岗亭里面挂了两件保安服,但不见收费人员的身影。
经多方打听,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业主单位的负责人罗先生,据他介绍,该区域是商场公共区域,并不是停车场,公司没有向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因为不是停车场,我们没有办手续,也不会去办。”罗先生说,为维持公共区域秩序,公司派了一名保安管理秩序及停放在商铺前方的车辆安全,并未向任何人收取停车费。
“收费是保安个人行为,公司不知情。”罗先生说,针对记者反映的保安收取停车费一事,公司曾收到过相关投诉,也对当事保安进行了教育。此次再次接到投诉后,公司已经开除当事保安。
记者注意到,4月11日当天,记者在现场询问收费保安是哪里组织的收费时,其告诉记者,是公司行为。
回复:未办理占道手续,违规停车将抄牌
天心区发改局副局长王翔介绍,经调查,该区域是业主单位的自留地,并不是停车场,其停车收费行为,超出了他们的监管权限,“这种情况就要看这里能不能停车,建议找城管或街道,如果是停车场,就属于我们管。”
记者从天心区市政局查询到,该区域并未办理临时占用许可证。
天心区城管大队贺龙中队一名执法队员告诉记者,接到记者的投诉后,他们立即着手展开了调查,并约谈了业主单位负责人。经现场勘验,其占道长45米,宽3米,业主单位暂未出示任何手续。“一般红线范围2米之外算人行道,这里比较特殊,没有盲道等设施,但还是要到市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车辆再停放,我们将按违停处理,进行抄牌。”目前,该中队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单位限期清除停车区域内的锥筒、岗亭等设施。
■记者 杨洁规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洁规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