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家公司是空壳,1.1亿元发票系虚开
●检察机关分别以涉嫌虚开发票罪等5项罪名对15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长沙晚报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唐志宇 姚选作
好逸恶劳,幻想依靠虚开发票获利,但法网恢恢,买卖发票团伙终落法网。昨日,由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军、郑某华等15人涉发票刑事案件,在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为牟取非法利益,周某军等15人非法注册46家公司,通过电话、微信等与“客户”商量好开票信息后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或虚假发票,高价出售牟利,涉及全国10余个省份,涉案金额1.1亿余元。
该案涉及的罪名多达5项,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法院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长期盘踞长沙火车站等地,虚开发票
该案大部分被告人系周某军、王某英、郑某华等浙江台州籍老乡组成,他们长期盘踞在长沙火车站、高桥等地附近,通过口耳相传、网上发布信息、发短信和卡片等方式,寻找需要发票的人员,对外虚开发票进行牟利。
他们的“发票生意”还得从一件小事说起。原来,周某军一直在长沙做小生意。一次,一个客户坚持向其索要发票,但因其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不能开具发票。于是,他通过路边派发的小卡片找到了某公司,在支付了“劳务费”后,他拿到了正规发票给客户用于报销。帮人开一张报销的发票,就可以轻松赚几百元钱,钱来得如此容易,周某军由此萌生了倒卖发票的念头。
领取正规发票必须注册公司,于是,2016年初,周某军、郑某华等人找到被告人潘某、赵某玲等人,商量如何通过虚假注册公司骗取发票。通过一连串的谋划,被告人周某军等人在长沙等地虚假注册了46家空壳公司,骗取发票后对外虚开。
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周某军帮人开具发票的名目繁多起来,包括采购建筑材料、机械维修费、仓储费用、服务费、会议费等。他们的服务内容,既包括针对特殊用户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包括针对较高要求客户的普通发票。后来,为了节省成本,他们直接购买假发票,填上真实的发票号码对外出售,蒙蔽了很多“客户”公司的财务人员。
检察机关以5项罪名对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今年3月,长沙县国税局在调查企业情况时,发现115家企业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况,及时向长沙县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于是,一起涉及全国10余个省份、发票金额合计1.1亿余元的巨额侵犯国家税收的案件浮出水面。
由于涉案范围广、时间跨度大、犯罪数量众多以及涉嫌的罪名较为生僻等客观原因,该案移交到检察机关后,长沙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组成了由公诉科科长、全省十佳公诉人伍飞和全省十佳辩手唐志宇具体承办的办案小组。为有力指控犯罪,全面深挖犯罪事实,办案小组通过数十次的阅卷、讯问和补充侦查,终于查清全部事实。
昨日,长沙县检察院分别以涉嫌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依法对被告人周某军、郑某华等15人提起公诉。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
检察官表示,为了个人私欲,涉案人员买卖发票,严重影响了国家对发票的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被告人周某军等人的行为,造成国家大量财税收入流失,还会间接影响到每一个公民的公共利益,等待周某军、郑某华等人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与贩卖假发票一样,购买、使用假发票同样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能自觉抵制假发票,从源头上消除假发票生存的空间。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