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22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欧嘉剑)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该院制定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近已下发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执行。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俊伟介绍,这个《意见》旨在通过进一步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
《意见》要求依法妥善审理执行涉农案件,助推现代化乡村建设。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处各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营造安定有序的乡村环境。要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
《意见》要求创新司法便民举措,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合法诉求。要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加强对涉农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指导,防止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意见》要求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助推乡村社会综合治理。要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推动建立由司法、行政和社会共同参与化解家事纠纷的新型综合协调机制,并依法维护农村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要强化法律在乡村治理中的权威地位,推动形成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乡村治理体系。
《意见》要求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坚决保障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要夯实扶贫工作责任,认真了解扶贫驻地实际困难,因地制宜采取举措,增强驻地持续发展潜力。要强化扶贫工作司法保障,进一步发挥好审判职能,保障各类扶贫政策落地见效。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欧嘉剑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