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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集中宣判15起涉黑涉恶案件 84人获刑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金燕 陶琛 编辑:向宏鑫 2018-05-24 09: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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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5月23日讯(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陶琛)5月22日,湖南郴州、邵阳、永州、益阳等地法院依法集中公开宣判15起涉黑涉恶案件,84人获刑。

  2017年3月18日,张华佰纠集多人,携带枪支与陈某等人约定斗殴,并开枪将陈某打死,将王某打伤。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华佰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另外5名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窝藏罪分别判处一年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2004年初至2007年初,周祖刚(已判刑)组织领导黄安玉等32名人员参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垄断蓝山县多地木材市场,乱砍滥伐林木、任意压低木材收购价格、强迫群众贱卖林木、肆意打击其他木材经销商,并持自制步枪致人死亡。蓝山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安玉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另外,桃江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弘羽、吴长青等15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资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瞿占等7人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容留他人吸毒、寻衅滋事案等12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宣判,根据不同罪责依法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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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金燕 陶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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