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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对破坏环境犯罪嫌疑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徐亚平 王丹 李志凯 编辑:向宏鑫 2018-06-06 09: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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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污染环境者为污染“买单”

  汨罗对破坏环境犯罪嫌疑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湖南日报6月5日讯(记者 徐亚平 通讯员 王丹 李志凯)“这下放心了,检察院力促电镀废液安全处理,我们担心的环境污染隐患消除了。”5月30日,看到40吨电镀废液在检察官监督下安全运走,汨罗市罗江镇黄市片区关山水库附近一位村民拍手叫好。

  3月26日,汨罗市检察院、市环保局接到举报,朱某某在罗江镇关山村开办的电镀加工作坊产生的电镀废液等,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检察院干警立即会同环保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该作坊内的酸液池、碱料池等皆不符合环保要求,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据了解,朱某某于去年12月把猪舍改造成作坊,今年1月开始承接铝制半成品电镀加工。汨罗市检察院迅速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对环境污染情况展开调查,对朱某某等责任人依法予以刑拘、逮捕。环保部门对电镀作坊进行了查封。

  如何尽快处置电镀废液、消除污染源?检察干警与朱某某及其家属多次沟通,详细介绍了民事公益诉讼的有关规定,最后朱某某同意由自己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委托家属尽快消除环境污染危险,其妻子常某某也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处理。目前,40吨电镀废液已由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环保科技公司统一收集,运送到长沙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理。所需费用10余万元,均由朱某某及其家属承担。

  汨罗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陈欣告诉记者,有人认为造成环境污染后犯罪嫌疑人如果承担刑事责任,就不用再负民事责任了。其实,消除留下的污染隐患、修复被破坏的环境,应由破坏者负责买单,这也是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之一。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徐亚平 王丹 李志凯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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