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资委与财政厅联合发文
本报6月7日讯 日前,省文资委与省财政厅联合签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省省管国有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省管国有文化企业的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实物资产转让等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应当按照《关于确认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为“湖南省国有文化产权股权指定交易平台”的复函》要求,在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进场交易,由该所提供专业服务。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将定期向省文资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厅报告交易情况,严格控制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国有文化资产交易。
国有文化企业有其自身特点,中宣部、财政部等五部委下文要求“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必须在上海、深圳两个文交所公开交易”,湖北、山东、北京等省、市文资委也先后出台文件和细则,要求必须在指定的文化产权交易所进行国有文化资产的交易。
2016年4月,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我省同意由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控股的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湖南省国有文化产权股权指定交易平台。这是湖南省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手段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对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在平台建设、市场影响力、规范化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的充分肯定。
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目前已建成全国性的产权挂牌交易系统,平台成立以来,已为省属八大文化产业集团提供挂牌交易服务10余宗,累计成交金额近4亿元。
■记者 胡信松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胡信松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