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15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欧嘉剑)今天,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审判执行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经省高院新一届班子研究决定, 2018年春节前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审判执行专项活动。截至3月31日,全省三级法院兑付4202名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22466.5453万元。
在专项活动中,三级法院立案部门对农民工起诉追索工资或劳动报酬的案件当日立案。民事审判部门加快审判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审判,能调解并当场兑现的,尽量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尽力缩短办案周期。执行部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竭力兑现胜诉农民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共司法拘留138人,共向侦查机关移送线索38人次,对9人判处罚金或有期徒刑。
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农民工赢了官司得不到钱且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司法救助。全省法院积极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为106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为执行不能案件中的194名特困农民工发放司法救助款19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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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为农民工年关讨薪
[基本案情]
2012年至2013年,龙某、吴某、曾某等农民工施工队包工头,分别带领数十名农民工,应实际施工人陈某(挂靠湖南某工程公司)的要求组织施工队伍到北京某工程公司工地上施工。工程结束后,陈某迟迟不支付施工款,使得龙某、吴某、曾某等无法给农民工发工资。
[审理执行情况]
娄底中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年关将近,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由北京某工程公司向龙某、吴某、曾某等分期分批支付农民工工资273万元,第一笔200万元已于2018年2月11日支付。这起涉及到50余名农民工、标的额达273万元的案件,从立案到调解成功,仅用了15天时间。
[典型意义]
本案为典型的农民工年关讨薪案件,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立场、解民忧纾民困的温度。
案例二 为矿工讨回血汗钱
[基本案情]
永兴县高亭司煤矿系列案,涉及煤矿职工430余名,案款共计184万余元。煤矿负责人不是强调煤矿停产、经营困难,就是故意推脱、逃避执行,致使申请人一直未能受偿,群情激奋,数次围堵煤矿。
[审理执行情况]
永兴县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依法调取证据确定煤矿经营效益情况,依法冻结该煤矿的所有对公账户、划拨该煤矿银行账户上的存款。经过数月不懈努力,该系列案于2018年1月14日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本案涉及人数众多,执行标的额大,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法院巧用信用惩戒等联动措施执结案件,让数百人的血汗钱得以兑现,妥善化解了敏感性和群体性纠纷。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欧嘉剑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