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9日讯 今天,记者从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获悉,自2018年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抵税,仅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这也意味着,如果需要通行费抵扣税款,车主需要尽快办理ETC卡或用户卡,通过网络平台获取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进行抵扣。
据悉,纳税人可以通过下载“票根”APP或登录票根网(www.txffp.com),并将ETC卡或用户卡绑定在票根发票平台上,就可以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后,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验,查验时效为最近1年内的增值税发票,详情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和基本用途与纸质发票相同,且无需打印就可正常报销。
■记者 和婷婷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和婷婷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