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记者 孙占锋
日前,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正式浮出水面,引发各界热议。据了解,本次个税改革除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还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那么,正式实施后,对购房者有没有影响呢?
个税起征点上调
对买房的影响相对较小
作为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这次修正堪称一次根本性变革。“如果相关政策真正落地,那么对市场影响将是非常大的。”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如是说。可是,由于实行房地产限购,对于外地户籍的购房者而言,市外户籍家庭购房需提供符合限购政策的社保或个税等证明材料。在长沙的相关政策中就有“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需24个月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的规定。那么,因起征点提高而没有了个税证明怎么办?个税起征点提高会影响购房么?
对于这样的疑问,业内人士分析称,因为各地限购多是提供社保或个税的证明,所以如果没有个税,但有社保记录,还是不会影响买房的,所以个税起征点上调对买房的影响相对较小。
房贷利息、房租抵税
或降低购房负担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个税改革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对居民合理减负意义重大,尤其是对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抵扣,首次列入个税修正案,虽然不是针对房地产,但或许是整体房地产税制的一环。
个人所得税可抵扣房贷是什么意思呢?业内人士解释称,准确地说应该是“房贷利息抵税”,也就是每月的工资先扣去房贷利息再缴税。若把房贷利息部分作为工资税前抵扣项,剩余工资部分再缴税,直接地降低了所要缴纳个税的金额,从侧面降低了月供负担。
对于房地产领域的两类税收抵扣,确实得到不少人的支持。那么,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是不是包含在5000元以内,还是额外扣除?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标准扣除与专项扣除均有利于降低税负,世界上一些国家只允许扣除两者之一,有的国家只能从中选择较高金额的一项进行扣除。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孙占锋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