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27日讯(记者 沙兆华)近日,省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服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政法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加自觉、更加优质地服务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在党的工作大局中把握政法工作方向和定位的政治自觉,把服务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作为政法工作的现实课题和历史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决担负起湖南政法工作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生态责任、时代责任。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服务保障作用,着眼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湖南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的法治环境和良好的服务环境。要突出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对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的新要求,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把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紧迫任务,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统筹“一湖四水”与整体生态,加大执法司法力度,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要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有效解决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典型案件。要依法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事项的行政审批,严格产业项目准入。开展政法机关服务产业项目建设专项活动,健全法治保障机制。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积极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
《意见》要求,要着力维护创新发展,树牢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执法办案理念,构建保护、服务创新的执法司法机制。要坚持安全保护、法治服务与开放发展、利益拓展相同步,切实维护来湘投资创业企业、人员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我省海外机构、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和安全。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要统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攻坚战,严防经济金融风险向社会政治领域传导。
《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推进阳光环境司法,强化执法司法监督。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的衔接配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深入解读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把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司法日常活动。要建立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单位衔接联动、高效顺畅的协调推动工作机制。要更加注重新时代政法工作特别是服务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新要求,加强能力建设,为更好履行职责使命提供强有力的队伍和人才保障。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沙兆华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