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刘笑贫)女子与“男友”酒店开房,突然女子“前男友”冲入,痛打对方并索要赔偿。昨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两被告人双双获刑。
今年26岁的唐某(女)与田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在一起一年,却经常争吵,多次分手又复合。今年1月,两人再次闹矛盾,田某一气之下回了老家。之后,唐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年轻帅气的小杰(化名),熟络后迅速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2月初,田某回长沙找到唐某,两个人又和好如初。一天,田某偷看唐某微信聊天记录,看到了女友唐某与小杰的暧昧信息,便大发雷霆。唐某自知理亏,主动承认了错误并承诺与小杰断绝来往。田某越想越来气,要求唐某将小杰约出来“整治”一番。
2月8日,唐某将小杰约至旅馆,聊了一会,唐某便哄骗小杰洗澡。趁其洗澡之际,唐某短信联系田某并为其打开了房门。田某进入房间,对小杰进行殴打,又使用手机拍下裸照。唐某于心不忍,替小杰求情,田某却更加怨恨,还称楼下有朋友随时上来教训,并以曝光裸照、通知父母、报警等方式威胁小杰。逼迫之下,小杰提出私了,经过双方商议最终同意以2万元私了。小杰当场通过微信支付给田某1.4万元,由于额度限制,在唐某的建议下,小杰回家凑钱,最后使用支付宝转账6000元。田某拿到钱后,分给唐某6000元,唐某起初不愿要,后因偿还“借呗”需要,只得收下,其余钱款被两人挥霍。
由于平日里花钱大手大脚,再加上借贷压力,田某两人又想到了小杰。于是,两人以朋友“张哥”的名义,使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继续威胁、敲诈小杰。几番逼迫下,小杰选择报警。3月4日,公安机关将田某抓获,并在其协助下抓获唐某。到案后,两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小杰2万元,并取得谅解。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及相关证据显示,被告人田某为主犯,被告人唐某为从犯。根据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炎皇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