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发布今年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情况
有钱不还,367名“老赖”被追刑责
本报7月10日讯 员工受伤判赔100多万元,老板有钱还不执行;“老赖”隐瞒征收款,把钱转到前妻账户买理财产品;6万元欠了好几年不还,“老赖”还买了36万元的奥迪小车……
今天上午,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法院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情况,介绍《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出台的有关情况,并发布了10起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以上三个案例中的“老赖”均因为拒不执行判决罪被严惩。
征收款转到前妻账户躲执行
株洲人姚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2013年3月,株洲县法院判决姚某返还易某借款本金48万元,判决生效后,姚某并没有还钱,一拖好几年,易某依法向株洲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姚某为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委托自己的母亲将房屋征收款领走并存入其母亲账户,后将征收款分两次由其母亲账户转入其前妻账户,最后将征收款分两笔购买了理财产品。
株洲县法院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今年2月9日,姚某偿还了所欠借款本金及迟延履行利息67万多元,取得了易某的谅解。5月25日,株洲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今年受理拒执刑事案件353件
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屈国华介绍,我省法院执行、刑事审判部门综合运用罚款、拘留、信用惩戒、刑事处罚等手段,依法严厉制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累计公布未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信息88万余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21.4万条;采取拘留措施3175人次,罚款措施457件次,罚款金额1787万元。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35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67人,93人被依法判处刑罚。
湖南法院依法畅通诉讼渠道,确保对拒执犯罪精准高效打击,将拒执罪的追诉由以往单一的公诉模式改为公诉、自诉并行模式。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理拒执犯罪自诉案件22件31人。对于情节严重的拒执及关联犯罪行为,拒不履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特定给付义务的判决、裁定,均依法从重处罚。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林嘉韵 程欣鑫 通讯员 曾妍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林嘉韵 程欣鑫 曾
编辑:焦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