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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套路贷”“分期乐”盯上大学生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王俐 邹甜 覃梦娟 瞿魏娟 编辑:徐丹 2018-07-29 0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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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2000只得500,竟背上1.5万元债务 检察官提醒:学生兼职、超前消费要慎重

  继“校园贷”“裸条借贷”后,“套路贷”、“分期乐”又盯上大学生。而让人意外的是,在这些给大学生“下套”的嫌疑人中,大部分还是在校大学生或者刚毕业的大学生。7月27日,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两起典型案件入手,提醒大学生兼职、“超前消费”要慎重,确需借款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王俐 邹甜

  实习生 覃梦娟 瞿魏娟

  [案例一] 下载“分期乐”APP被人骗欠下1.1万元贷款

  去年11月26日,在校大学生秦敏(化名)收到同学转来的一条链接,链接中告诉她“一个轻松赚钱的方法”,只要下载一个“分期乐”的APP,然后再给一个五星好评,就可以赚80元钱。

  秦敏信以为真,分享链接后就和一个网络昵称为fengjixuchui的胡姓男子联系,然后就下载了“分期乐”APP。

  “分期乐”是一个可以进行分期消费、网络贷款的平台,男子谎称自己是该公司员工。按照对方的引导,秦敏用自己的身份证和手机号注册了“分期乐”账号,并将自己的建设银行卡与账号进行了绑定,还将男子给的密码设置为登录密码和交易密码。

  之后,秦敏如愿获得了80元报酬。她以为就这样轻松赚到了80元钱,没想到麻烦才刚刚开始。不久后,秦敏就收到了“分期乐”公司的催款短信。原来,男子用她实名注册的账号进行消费和借款了。分6次购买了携程礼品券和同程旅游卡以及借款5000元。

  就这样,秦敏的账号一共从“分期乐”平台上消费和借款11000余元,还不包括手续费,因为账号是秦敏用身份证和手机号实名注册的,男子又消失了,这些钱都需要她来还。 有此遭遇的在校大学生远不止秦敏一人。

  接到学生报案后,2017年12月5日,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决定立案侦查。今年3月14日14时许,高新区分局麓谷派出所民警在株洲市公安局民警配合下,在株洲市芦淞区某酒店将男子胡某抓获。经讯问,胡某对其诈骗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胡某交代,他用虚拟的身份冒充“分期乐”工作人员,通过社交平台发布招聘网络兼职的信息,由兼职者本人以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注册“分期乐”平台的账号,密码统一由胡某掌握。

  兼职人注册成功后,胡某就以兼职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并从平台上贷款,这笔钱先会打到兼职人本人的账号上,然后,胡某就以这笔钱是由其公司提供为名,让兼职者将这笔钱通过微信转账给他。胡某通过这种方式将被害人所借款项骗走后,再向对方提供80到100元的所谓工资用以迷惑对方。

  经警方核实,胡某用同样的手段骗取了至少7名在校大学生,这些学生多的被骗了有15000元,少的也有几千元,金额加起来有8万余元。

  招聘学生刷单,以注册“分期乐”网络贷款为手段进行诈骗,不少学生以为只是替别人注册账号刷单,却不知道不法分子拿着学生实名注册的账号贷款后,债务却留给了学生。

  目前,胡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岳麓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例二] 借2000元只得到500元 却背了1.5万元债务

  “我有1000元借款,因为怕产生逾期,就找了网络信贷公司,没想到被骗了1.5万元,请你们帮帮我。”今年1月30日,在校大学生小孙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

  警方经过立案侦查,发现了黄某明、张某宇等六人的犯罪团伙,让人震惊的是,包括黄某明在内的4名嫌疑人都是在读大学生。有的还曾是网络借贷的受害者,现今却从事“网贷中介”、“催账”一类的活。

  “我看到不少大学生买手机、电脑,但又缺钱,就需要贷款。”黄某明供述,他们的客户主要是在校大学生和28岁以下青年。事先,他们会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评估,觉得学生家里有钱,有偿还能力,就会让他们在网络平台上贷款,并让其提交所有个人资料签订虚高借贷合同。

  “比如孙同学,在我这借2000多元,当时打的双倍借条,第二天中午拿借条让他还钱,就要还6500元,因为还有1500元的逾期费。”黄某明供述,因为孙同学没钱还,就找另外的人帮他“过桥”7000元,再打12000元借条,过两天孙又想到黄某明这头,再次“过桥”,黄给了他12000元,他打了15000元的借条,把钱给了之前的老板。这么一来一去,孙同学在这个过程中只得了500元,却背上了15000元的债务。

  据了解,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固定,黄某明负责提供房贷资金,另外有专人负责拉客户,有人负责审核客户资源,有人负责联系贷款平台技术支撑,还有人负责催款,分工明确。为诈骗、敲诈在校学生钱财,获取非法所得,该犯罪团伙长期在网上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各种不公正方式,并采用胁迫、滋扰、纠缠等手段向受害人催款,对在校大学生实施诈骗,致使多名在校大学生深陷其中无力还债。

  该团伙通过各种网贷、微贷平台以及校园贴吧投放广告。选择在高校发放“套路贷”,正是看中大学生群体“涉世未深、珍惜名誉、有家庭‘兜底’还款、坏账率低”等特点。

  目前,该团伙已经被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批捕。

  提醒

  教你看清“套路贷”

  符合这五条就远离

  检察官总结了校园“套路贷”的5个特征:一是借贷门槛低,以“不看信用、审批极快、迅速放款”为诱饵,吸引急需用钱的高校学生借款;二是巧借名目扣款,通过骗取借款人签订所谓“正式”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再以利息、手续费等名义收取各类费用,实际放款金额远低于合同借款;三是肆意违约要求还款,借贷公司单方违约,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对无法偿还的借款人层层转贷,垒高债务;四是刻意制造逾期陷阱,当还款日期临近,借贷公司不主动提醒借款人逾期,甚至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为由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随后以违约的名义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五是使用软暴力手段催收,例如使用软件群发带有侮辱的信息,达到勒索的目的。

  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学生“超前消费”要慎重,确需借款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如果遭遇“套路贷”,保持沉着冷静,避免直接与对方产生暴力对抗,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报警求助。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王俐 邹甜 覃梦娟 瞿魏娟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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