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河湖开展
“清四乱”专项行动
本报7月31日讯 日前,省河长办与省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河湖“清四乱”的通知》,部署开展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清理整治行动。
行动将对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河湖采砂为全省所有河湖)进行全面排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河长、湖长组织下,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
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各地要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2018年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要见到明显成效,2019年7月19日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河湖面貌明显改善。■记者 李成辉
实习生 刘孝敬 周哲 通讯员 王琳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成辉 刘孝敬 周哲 王琳
编辑:徐丹 实习生:秦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