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3日讯(通讯员 任述强 记者 龚柏威)8月2日,桃江县人民法院对抢夺案卷、撕毁法律文书的当事人丁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并罚款1万元处罚。丁某系一起离婚诉讼案件的被告。8月2日上午,该院民事审判工作人员向丁某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让其当面签收。之后,丁某致电法院,称诉讼文书填写错误。当资料再次送达时,丁某趁执法人员不备抢走相关材料,并将其中填写完毕的送达回证等诉讼材料和法律文书撕毁。丁某的行为属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桃江法院遂作出以上处罚决定。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任述强 龚柏威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