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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互助费起了大作用 肝脏移植花近30万自费不到1万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瞿魏娟 黄科 印俊闻 编辑:徐丹 实习生:秦玖利 2018-08-06 09: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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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病互助费起了大作用

  肝脏移植花近30万自费不到1万

  本报8月5日讯58岁的老张是一名伤残退伍军人,因病退休后,总是积极缴纳单位通知的大病互助费。让他没想到的是,当初交的小钱却起了大作用。

  今年4月,老张因慢性病毒性肝炎导致肝脏部分坏死,在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住院治疗并做了肝脏移植手术。通过一个多月的治疗,他的病情转危为安。这次住院总共花了279843.54元,他总报销费用271140.66万,自付仅8702.88元。

  近30万的费用为什么只需支付一万不到?今天,常德市人社局医保处对此进行了解答。

  首先,根据现行医保政策,在支付范围以内的费用,基本医疗统筹基金起付线至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10万元),三级医院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90%、一级医院报销9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至大病医疗互助费最高支付限额(30万),报销94%。老张及时缴纳了职工医保和大病互助费,经审核剔除目录外项目后,其按城镇职工医保、大病互助政策共报销费用235420.74元,还需自付44422.8元。

  然后,根据今年出台的常德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基金的支付范围和标准:一个年度内,在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互助等医疗待遇后,参保职工在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属1~2级残疾人员、1~4级伤残人员、失独家庭、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参保人员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的,报销比例为90%。老张属1~4级伤残人员,剩余未能报销的4万多元经剔除医保目录外项目后,再报销35719.92元。

  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提示广大参保人,按要求参加医疗保险,及时缴纳保费,诊疗时务必选有资质的协议医疗机构,最大程度地使用好医保政策,减轻个人负担。

  ■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瞿魏娟 通讯员 黄科 印俊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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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智芳 瞿魏娟 黄科 印俊闻

编辑:徐丹 实习生:秦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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