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23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欧嘉剑)今天,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学成发布3月下旬以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情况。到目前,共对269件检察机关纳入涉黑恶台账管理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912人,其中85人获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罚金2131.7万元。
省高院党组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多次听取汇报,安排部署重要工作,并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强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各级法院加强审判力量调配和案件调度,主要负责同志任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督办协调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敢于担当碰硬,旗帜鲜明投入扫黑除恶工作。各级法院毫不动摇地将依法严惩方针贯穿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出声威和实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张议恶势力案,被告人张议纠集多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湘潭县石潭镇农贸市场欺行霸市,收取“凳子费”,在收费过程中致一人死亡,张议一审被判处死刑。
为准确、统一把握法律政策标准,全省法院开展了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专项业务培训。省高院开通专人值守专线电话,提供法律适用等业务咨询。多个市州由当地扫黑办或中级法院组织进行针对性培训。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编写扫黑除恶办案实务手册,受到一线办案法官欢迎。
依法从严惩治 坚持打深打透
——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学成谈集中宣判涉黑涉恶案件
湖南日报记者 何金燕
一天内,全省法院集中宣判40件涉黑涉恶案件。如何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效?怎样应对黑恶势力犯罪呈现的新特点,落实从严惩治方针?
8月23日,湖南日报记者专访了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学成。
记者:为什么组织全省法院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杨学成:集中宣判形成强大斗争声势。集中宣判是推动全省法院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正面宣传、壮大专项斗争声势的具体举措。今年3月下旬和5月下旬,娄底、郴州、岳阳等地法院集中宣判29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步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内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形成有效震慑。今天,再次组织全省部分法院对40件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宣判,并同步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是充分彰显专项斗争成效和法治权威,坚定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
记者:怎样提高此类案件的审判质效?
杨学成: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不算高,但案件往往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涉及罪名多,审判要求高、审理难度大。为准确、统一把握法律政策标准,全省法院开展了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专项业务培训。4月上旬,最高法院先后组织两期扫黑除恶专项业务培训,湖南高院统一安排14个市州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扫黑办主任参加培训。6月初,湖南高院举行全省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将扫黑除恶作为培训重点,既对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又针对各地提出的重点难点,就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进行辅导授课。湖南高院还开通专人值守专线电话,提供法律适用等业务咨询,集中研究后给予答复。在此基础上,多个市州由当地扫黑办或中级法院组织进行针对性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岳阳中院组织编写扫黑除恶办案实务手册,受到一线办案法官欢迎。
记者: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湖南法院如何精准打击?
杨学成:我省法院及时分析研判黑恶势力犯罪的趋势和特点,坚持问题导向,调整打击策略和重点,精准打击黑恶势力。一是充分运用刑法的规定打击黑恶势力。通过对黑恶势力的软暴力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综合研判,整体把握,打击通过软暴力实施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黑恶势力组织结构的审查认定,打深打透,铲除幕后的黑恶势力头目。二是加大对新兴领域黑恶势力犯罪的综合整治力度。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防止黑恶势力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将虚假债务合法化。综合运用财产刑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堵塞新兴领域管控漏洞。三是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工作机制。对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彻查其关系网、“保护伞”;对于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严厉打击。
记者:湖南法院怎样落实对黑恶势力犯罪从严惩治的方针?
杨学成:一是坚持依法严惩。对于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和“保护伞”,坚决依法从严惩治,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充分运用刑法关于犯罪集团等规定,加大打击力度。二是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对于被黑恶势力蒙蔽,仅参与实施少量违法犯罪活动,起次要作用的成员、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三是坚持打深打透。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手段,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
■短评
除恶务尽
打小打早
何淼玲
黑恶势力是害群之马、社会毒瘤,盘踞一地,危害一方,人神共愤。
当前,全省正以雷霆之势向黑恶势力宣战,依法打击,效果明显,大快人心。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除恶务尽。对其成员依法严惩的同时,还要打掉背后的“保护伞”。黑恶势力为非作歹、罪行累累,好比一棵树上的枝枝叶叶,这是人们所能明眼看到的。而“保护伞”则像这棵树的“根”,深埋地底,为人们所不见。只剪除枝叶,不挖掉树根,则黑恶势力有死灰复燃之患。个别地方黑恶势力总是打不倒、除不掉、扫不尽,有“春风吹又生”的“顽强”,亦有“发如韭,剪复生”的疯狂,就是没有挖掉“根子”,没有打掉“保护伞”。必须把盘根错节的“树根”一举挖掉,把非法利益链条坚决斩断,把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彻底铲除,方能标本兼治,永不复发。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务必打小打早。有时,黑恶势力虽然盘踞的地盘小、势不大,为害作乱也是“小打小闹”,但其破坏力不容小觑,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不安全感、不安定感非常巨大,务必打小打早。这就要求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机关关口前移、及早发现、及早出手,在其没有形成气候前露头就打。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过程,就是群众利益不断受到侵害的过程,就是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流失的过程。因此,公安要早打,检察院要早起诉,法院要早判决。打击治理得越早,其社会危害就越小,人民群众就越有安全感。
全省集中宣判40件涉黑涉恶案件
180人获刑
湖南日报记者 何金燕
8月23日,我省各级法院集中宣判40件涉黑涉恶案件,180人获刑,充分彰显专项斗争成效和法治权威,坚定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
这些案件,分布于长沙、株洲、湘潭等12个市州,既有已判决认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漏网之鱼”,也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和操纵、经营赌博等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记者选取两个典型案例,挖掘其警示教育意义。
大学生遭遇“校园贷”
被拍裸照
【案情】
2017年7月至9月,周利(另案处理)在长沙市芙蓉区开设了一家主要针对学生的贷款公司,纠集刘旅、张龙、邓海兵等多名被告人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方式索债。大学生龚某某贷款9000元,借款后升级成14.5万元。因无力还债,龚某某遭被告人谢司晨拍裸照威胁、强奸和非法拘禁。
【判决】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对谢司晨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对刘旅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非法拘禁罪对张龙、邓海兵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
【意义】
对在校学生群体高利放贷,将犯罪之手伸向校园,为达到非法占有目的,采取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足以造成他人恐惧、恐慌的方式索取债务,严重侵害了在校学生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本案是依法严厉打击“校园贷”“套路贷”等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
团伙暴力追讨赌债
砍死一人
【案情】
2015年10月起,被告人夏智辉先后在株洲市多地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被害人毛复元因欠下赌债,夏智辉纠集汤自豪等10余名被告人索债,将毛复元砍伤致死。
【判决】
株洲中院一审以被告人夏智辉犯故意杀人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16年不等有期徒刑。
【意义】
夏智辉在株洲市多地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败坏了社会风气,为讨要赌债纠集10余人持凶器在公共场所追砍他人,导致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影响恶劣。本案判处,鲜明地体现了对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的态度和决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欧嘉剑
编辑:王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