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茶陵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高陇镇政府驻祖安村办点干部彭运南、高陇镇祖安村第一书记谭长林扶贫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7年12月2日至5日,株洲市核查工作组到茶陵县开展贫困县摘帽初审和贫困退出验收工作,彭运南作为镇政府驻村办点干部,谭长林作为祖安村第一书记,对上级检查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和交办的问题未积极履行职责,未认真落实整改问题,工作作风不实,在全县扶贫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彭运南、谭长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虎踞镇原迎丰村党支部书记张志平“危房改造工程”项目把关不严、侵占森赔费问题。2017年,张志平负责审核把关“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工作时,明知建档立卡贫困户刘春娇的旧房未拆除,但未向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造成刘春娇享受了危改专项资金1.4万元;2013年1月至2016年原迎丰村违规向村民收取森赔费,张志平侵占村民交给村委的森赔费共计4250元。张志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茶陵县纪委监委)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茶陵县纪委监委
编辑:向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