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0日讯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我省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护航长江经济带发展。
《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20条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司法理念,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推动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
《意见》要求,坚持依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围绕湖南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和“一湖四水”联治,全面实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持之以恒地依法审理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审理各类环境民事案件,尤其是公益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依法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提升综合环境治理效果。
《意见》要求,大力加强环境资源专门体系和机制建设,着力推进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和生态文明建设共享共治。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蒋菲菲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蒋菲菲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