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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贫困新生入学无忧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左丹 编辑:王石磊 2018-09-04 1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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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左丹

  又到秋季开学季。各地大学陆续开学迎新。

  对于贫困家庭的学生来说,学费是最大的难题。记者近日从湖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我省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高等学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学生,可走“绿色通道”先入学

  入学前,有3大资助项目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分忧。

  一是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设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2018年,我省该项目资金集中安排到52个贫困地区。重点资助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兼顾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二是泛海助学行动(2017年-2020年)。资助对象为具有湖南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且通过当年全国高考被全日制本科高校录取的,均可提交资助申请。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三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读学生。贷款额度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如果错过3大资助项目的学生,也不用着急。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学校先为新生办理入学手续,让新生先入校学习,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7项举措,助入学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入学后,有7项举措可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一是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资助标准分为每人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共3个档次。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二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三是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

  四是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或校外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

  五是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实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施行教育资助。

  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资助标准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据实补偿或代偿。

  六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从2015年起,到我省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县,国家、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民族自治县和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共52个贫困地区的县级政府驻地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专科生、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实行学费补偿,连续补偿3年。

  七是学校资助措施。各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提取的资助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校学生。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左丹

编辑:王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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