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9月3日讯(通讯员 孟郭熹 周慕铭 记者 龚柏威)“针对非法排污企业,我们已组织人员对其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拆除清理并罚款……”9月3日,在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记者见到了一份益阳市环保局给资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复函。根据资阳区检察院建议,益阳市环保局已依法拆除一家排污企业。
今年4月,资阳区检察院收到一条线索,益阳鼎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该院调查后证实,鼎盛公司一直没有通过环境保护评估,且在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和建设配套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将废水直接排入资江。早在2016年12月,益阳市环保局就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但该公司短暂停工后又恢复了生产。
资阳区检察院认为,鼎盛公司违法排放污染物,持续破坏资江生态环境,环保部门应当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经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同意,6月上旬,资阳区检察院向益阳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
据了解,资阳区检察院今年针对资江环境保护,已发出3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孟郭熹 周慕铭 龚柏威)
编辑:王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