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9月11日讯(记者 李国斌 通讯员 谭英格)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今天发布通报,9月上旬,交警总队及各地交警部门在全省开展秋季开学校车安全专项检查中,共查处校车违法行为10余起。
9月1日,衡阳交警支队祁东大队民警在322国道,查获一起驾驶人满60岁与所驾车辆不符、在行车时不按规定开启校车标志灯、不按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的行为。9月5日,岳阳交警支队城陵矶大队民警在冷水铺路洛王新天地路段开展校车安全突击检查时,查获一起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典型违法行为。同一天,邵阳交警支队新邵大队民警在辖区内查获一起未取得校车驾驶资质、驾驶员准驾不符、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校车违法行为。9月6日,常德交警支队桃花源大队民警在桃花大道对辖区内中小学所有专用校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辆中型专用校车有未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校车驾驶员,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意识到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共同构筑未成年人出行的安全之路。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国斌 谭英格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