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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竞赛“零收费” 不与升学挂钩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京 陈景涵 编辑:李丽 2018-09-22 10: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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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进一步清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 专门设立举报电话010- 66092315

  本报9月21日讯 在中小学,常常有门类繁多的各种比赛,被冠以各种“国字号”头衔,同时被主办方吹嘘“可以为升学加分”,于是家长鼓励孩子参加,甚至缴纳不菲的报名费和培训费…… 今天,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进一步清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

  【现状】存在“应试”倾向,加重学生负担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透露,近年来,一些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了诸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由于缺乏规范和管理,有的违反规定擅自组织进行,有的存在严重“应试”倾向,有的与招生入学挂钩,有的名为发展教育实为谋取利益,各类竞赛成了中小学生的课外负担,严重影响了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为进一步建立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长效机制,教育部制定印发了《办法》,对竞赛活动的受理研究、组织举办、日常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规范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工作机制。

  【要求】须做到“零收费”,不与升学挂钩

  《办法》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主办方)应为在中央编办、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等各种名目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竞赛活动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监管】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每年动态调整一次

  《办法》还提出,同意举办的竞赛活动,有效期限原则上为1年,期间一般举办1次。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清单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并正式印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冠以“全国”“国家”“大中华”等字样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

  教育部将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010-66092315),并通过调研、巡查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投诉举报。

  ■记者 黄京 实习生 陈景涵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京 陈景涵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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