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匡春林 通讯员 文立平)记者昨日获悉,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卫计委、省扶贫办已正式联合出台《湖南省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根据《措施》,全省将建立残疾人事业大数据,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措施》强化了对贫困残疾人的兜底保障措施,要求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根据文件精神,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住房兜底保障,到2019年基本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保险费,对其他缴费困难残疾人给予部分补助;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补助,对其他残疾人按照规定给予补助。
《措施》还进一步明确提出,要逐步解决成年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等残疾人的长期照料养护问题。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中16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给予其基本生活保障和日常照料。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但有长期照料需求的重度残疾人,要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综合措施,为他们提供集中养护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等服务。
此外,《措施》还要求,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落实一人一案,逐一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要加大教育资助力度,对学前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幼儿发放入园补助;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补助学习用品费、补助交通费的“三免三补”政策。对高中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发放教科书、免费发放教辅教材,统一按照最高档次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现阶段为3000元/学年)。在此基础上,额外给予特困学生每学年不少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对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范围。接受高等教育残疾人大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残联系统对残疾人专科学生、本科学生和研究生分别给予4000元、5000元、6000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不分学历层次均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匡春林 文立平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