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17日讯(记者 曹娴)省环保厅今天发布全省9月环境质量状况。9月,全省大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14个市州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7.2%,同比上升10.3个百分点;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省控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3.3%。
9月,全省市州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9%;PM10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下降20%。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9月14个市州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城市(从第14名到第12名)依次是:株洲、永州、湘潭;相对较好的前3位城市(从第1名到第3名)依次是:吉首、张家界、怀化。
长株潭区域3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2.2%,虽然低于全省平均水5个百分点,但与去年相比有较大改善,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了15.5个百分点。
综观前3个季度,全省市州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8%,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PM2.5、PM10的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7.3%、6%。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9月,省控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22个、占93.3%,同比持平;Ⅳ类水质断面21个,同比增加1.2个百分点;无Ⅴ类水质断面;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同比增加0.3个百分点。
全省29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27个监测结果为达标,水源达标率93.1%。
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总磷平均浓度0.065毫克/升,同比下降近3成。
1至9月,“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55个断面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5个断面未达到考核目标。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娴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