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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开征 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人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薛国清 编辑:徐丹 2018-10-20 09: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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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9日讯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经启动,缴费时间原则上为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人。

  根据本次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2019年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必须稳定在95%以上。

  《通知》强调,各地要全面落实资助困难人员参保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教育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均包括民办学校)积极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相关工作,及时将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据悉,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490元。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人。所有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原则上为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未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适当延长至2019年2月28日。■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薛国清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薛国清

编辑: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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