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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5万元小额贷款,最后竟还了21万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高芹 2018-11-08 10: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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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进行时

  肆意认定违约、骗签虚假合同……10名“套路贷”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本报11月7日讯 原本只是5万元的小额贷款,最后却还了21万余元。被“套路”的被害人龚某辉不仅承担了高额“违约金”,更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下了各项虚假合同……日前,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批准逮捕了刘某、王某、朱某鹏等10名涉恶犯罪嫌疑人。

  贷款公司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

  据开福区检察院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2017年1月成立凯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非法从事车辆抵押贷款等高利贷业务。2017年10月18日,被害人龚某辉与刘某签订5万元车辆抵押贷款合同。5万元贷款到账后,刘某立即要求龚某辉取出14000元作为保证金、GPS费、家访费、风险金与服务费等其他费用,龚某辉实际到手36000元。

  刘某在未给足被害人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单方面认定被害人龚某辉违约,随即指示下属王某、朱某鹏用事先配好的备用钥匙将被龚某辉的车辆开走并藏匿。龚某辉缴纳了18000元作为违约金、拖车费以及5000元感谢费,才将车赎回。

  2018年2月22日,刘某再次认定被害人龚某辉违约,并将被害人龚某辉车辆开走藏匿。指使公司员工冒充其他车贷公司人员,与龚某辉签订5万元虚假借款的车辆抵押合同,扣除14000元实际到手36000元,被害人龚某辉用其中的35000元加11000元现金共46000元将车赎回并结清上一次欠款。

  经统计,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通过收取借款手续费、索要高额违约金、变卖车辆等方式,诈骗被害人龚某辉财产共计21万余元。

  以抵押贷款为名行诈骗之实

  “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招揽贷款人员时,只需借款人在长沙有固定住所并有车可供抵押,对抵押车辆的所有人、借款人是否有偿还能力、贷款用途都不会审核。甚至有的贷款人本人无车的,他们可以帮助贷款人向车辆所有人隐瞒车辆用作抵押的事实。”承办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在与借款人签订空白贷款合同的同时,还会在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趁其不注意让其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售后回租、授权委托合同等一系列明显不利于受害人的虚假合同。”

  凭借以上手法,犯罪嫌疑人成功实施了多起诈骗犯罪,该公司2017年非法获利230万余元,净利润148万余元。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胡玲 周洁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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