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16日讯(记者 肖祖华 通讯员 刘昭云 邹媛媛)11月16日,邵东县、乡、村三级379名河道警长正式上岗。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保护,落实各级河长工作职责,邵东县结合当地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建立河道“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制。河道警长将重点开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河道采砂整治等工作,并对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遏制涉水违法犯罪发生,确保全县河道生态环境安全。
据了解,邵东县县级河道警长由县公安局局长、副局长担任,乡镇派出所所长、副所长分别担任乡级河道警长,村级河道警长由所在地辅警担任。各级河道警长将在同级河长统一领导指挥下,与环保、水务、农业、住建等部门紧密配合,按照“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当好“河长”的参谋和助手。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祖华 刘昭云 邹媛媛
编辑:向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