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22日讯(欧阳倩)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上,农业农村部为首批1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井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名列其中。这意味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身份证”。
上世纪50年代,农民带着土地、农具等入股参加生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此发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同于企业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法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签订合同、申请注册网站域名等。有了统一的“身份证”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可以开设银行账户,进行市场经营活动等。
据悉,早在2013年,井塘村就成立了村级企业——长沙鑫美景投资有限公司,全村3504名村民入股成为股东。在完成清产核资、确定股权后,2015年以来,井塘村以楼宇经济为依托,不断盘活土地资源,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如今,通过合作开发,村里自持的商业建筑面积达11万平方米。近3年来,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增长30%以上。
今年9月,井塘村成立井塘股份经济合作社。该合作社这次获颁“身份证”,为雨花区全面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借鉴。目前,雨花区有53个村级单位纳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陆续开展清产核资,认定农村集体资产身份人、享有权,配置股权和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作为特别法人等工作。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阳倩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