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公共收益有多少?门面交纳的租金用到哪儿了?维修基金还有多少?……面对这些问题,长沙市开福区君悦香邸小区的业主们却很难从业委会找到答案。为此,从9月29日起,小区10多名业主开始了对业委会的轮番起诉。
三湘都市报记者12月5日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获悉,罗女士等13人状告君悦香邸小区业委会纠纷案,该院近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业委会在指定期限内向13名业主公开小区的公共收益、所有《物业服务合同》、维修基金使用明细、车位划分等财务信息。
业主起诉:
小区内培训机构在营业
财务公示却显示无收入
“业委会公示的文件中,标注了四号房为无收入状态,可实际却是一家培训机构在营业。”吴先生是最早状告小区业委会的业主,他告诉记者,业委会所做的决议或决定,都没有召开过全体业主大会,连公布的业主公共资产和收益的信息都是不完整的。
吴先生说,2015年以来,他曾多次到小区业委会办公室,希望查看小区2012年9月成立业委会以来,小区公共物业资产方面的信息。可是,他对得到的信息非常不满意,“我不知道公共资产总收入是如何算出来的?公共资产到底在哪、被谁租了、租金多少、租期多长?是否经过公开招投标?”
“像物业管理合同,我们业主多次申请,业委会也不愿意公开。要公示,自然是所有业主都应知晓。”吴先生说,小区现已成立了第二届业委会,当他和其他业主多次向业委会提出要公示所有财务信息时,却始终无从获知。为此,在他之后,小区内罗女士等13名业主联名起诉业委会,诉求法院判令业委会公开所有的财务信息。
业委会答辩:
已对相关财务进行了公示
针对业主们的诉求,长沙市开福区君悦香邸小区第二届业委会代理人进行了答辩,认为业委会已经对相关财务进行了公示,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
庭审上,君悦香邸小区业委会代理人表示,已如实公布了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等情况,由于涉及资料较多,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仅向有利害关系业主公开,其他业主可到开福区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开。业委会还公布了涉及车位、物业共有部位的小区公共物业资产明细及具体位置,以及小区2013年至2018年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及使用、分配情况。
对于业委会的答辩内容,业主们均表示这些公示内容并不完整,是选择性地公开,不能让他们真正信服。
法院判决:
业委会向13名原告公开财务信息
法院审理认为,业主有权依法了解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相关事项的权利,诸如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业委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物业服务合同,停车位等情况。
法院支持了13名原告的部分合理诉求,遂于11月27日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杨昱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