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出台
五类人员可享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长沙晚报讯(记者 周小华 通讯员 刘玮)“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这是最新出台的《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内容。《办法》自2018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介绍,我省于2013年出台了《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但目前该文件已过有效期。
《办法》明确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技师培训。同一补贴对象符合多项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其中一项补贴标准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技师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和“信用支付”等办法,“五类人员”中除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外,其余三类人群(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
要求加强培训补贴实名制信息化建设。在培训的实施过程中,从信息公布、培训报名、开班备案、补贴申请到结业考核,全部要求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和备案,实现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小华
编辑:向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