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周小华 通讯员 张一叶)昨日,市医保局提醒市民: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将于2018年12月31日截止。明年4月1日后完成缴费的,参保人员当年个人自负比例将提高10%。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明年7月1日后缴费的,将错过财政统一补助时间,财政不予补助;断档后第二年补缴的,自负比例也要提高10%。市民一定要记得按时缴纳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
据了解,2019年城乡居民、高校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一般人员220元/年,困难大学生165元/年,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1级至2级)个人不缴费。
另外,市医保局公布了三种缴费方式。
1.长沙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缴费手续,或通过长沙银行手机APP(“e钱庄”)缴费。
2.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沙人社12333”,在“服务大厅—社保缴费”栏目中缴费。
3.登录支付宝,在“城市服务—长沙人社—社保缴费”栏目中缴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小华 张一叶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