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月5日起施行
最高奖金200万元增设创新团队奖
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斌)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9年1月2日获通过,将于2019年2月5日起施行,这是2019年省政府发布的第一个政府令。
《办法》和2009年版本相比,最高奖金金额翻番,从100万元翻倍到了200万元,其他奖项奖金也有调整;奖项上增设了省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部分奖项从两年一评改为了一年一评。2017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规定“适当提高国家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增强获奖科技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办法》是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后全国出台的首部地方立法。考虑到我省近17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办法》适当提高了奖金数额: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一、二、三等奖和杰出贡献奖奖金分别从8万元、5万元、2万元、100万元调整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200万元,特等奖为50万元。
新修订《办法》的发布,显示了湖南省政府对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高度重视。湖南将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为统揽,以平台为载体,以人才为支撑,推动全社会、全领域、全方位创新,为湖南高质量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王斌
编辑:向宏鑫